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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啪啪!
皮鞭声响起,在大雪中停顿的五辆马车缓缓离去,在雪地上留下深深的车痕。
忙碌的时候还不觉得怎样,此刻停歇下来,寒风一吹,那风儿就直往衣缝里面钻。
凌霄浑身一个寒颤,知道不能再呆在这里,于是就急匆匆从朝自己住的宿舍走去。
在杏林医馆,宿舍也是分等级的,那些有钱子弟自不必说,因为家底殷实,住的都是有暖炉热炕的好房间,窗户也都糊得严实实的,即使寒风再大,冰雪再猛,也不惧怕。
那些寒门子弟则统一居住在西院的工棚内。这些工棚原本是医馆初期为了装修,简单盖了让那些工人们居住的,等那些工人们走后,没有拆迁,直接充当了医馆杂役们的宿舍。
凌霄的宿舍是其中最简陋的一间,窗户上的糊纸早已破损,随便用一些破烂之物遮挡住,大风刮下,整个窗棂格楞楞乱响,四处通风。
这样的破房子,一般是没人肯住的,也唯有凌霄,原因是他运气太背,竟然得罪了医馆最有权势的徐大医师。那些本就身份卑微的杂役们,更是惧怕引火烧身,都不敢与凌霄走得太近,于是就排挤他,让他住到了这破屋子内。
凌霄推开门,立马就闻到一股子浓重药材的味道。他耸了耸鼻子,熟练地道出了那些药草的名字和药性,“陈皮:调中带滞、顺气消痰、宣通五脏。田七:止血、散瘀。枸杞子:益精明目、润肺清肝、滋肾益气。淮山:补脾肺、清虚热、固肠胃……”
凌霄话音落地,就听一个声音道:“凌霄,你的鼻子可真厉害,闻一闻就知道这里面是什么药材了!”说话间,却见一个脸上有一大块血红胎记的憨厚年轻人出现在了凌霄面前。
见到此人,凌霄脸上难得露出一丝笑容,对于他来说,在这间医馆,对方就是自己最好的朋友。
“阿丑,你又帮我熬药了,多谢。”凌霄说道。
阿丑呵呵一笑,憨厚的脸上,那块血红胎记变得更加显眼,看起来也更加丑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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