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三哥,我们至少要读三年甚至更久的大学,要是一直住在出版社这边,也太不方便了吧。"
林秋曼知道杨总编给出的待遇很好,可如果自己一旦接受这个待遇,占了出版社的工作名额和住房名额,之后因为不方便,空置不住,也是一种浪费。
她实在没有做好准备跟沈凌华分开,两人自从结婚之后就一直朝夕相处,形影不离。
所以根据林秋曼的打算,即便两人来京市上学,也不能离得太远。在沈凌华的学校附近租一个房子,她每天晚上都回房子这边住。
哪怕沈凌华没时间天天回来,可只要她住在房子里,只要沈凌华一回来,他们就能见面了。
如果让林秋曼明明知道两人即便在一个城市,也有可能会很长时间不见面的话,估计她整个人都接受不了。
她重生这一辈子,要做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沈凌华。去念大学,成为一名作家,或者教书育人,成为有影响力的思想家也好,都在沈凌华之后。qδ
梦想是建立在跟沈凌华过日子之上的,这是她重活一辈子的初心,她要把糙汉沈凌华,教养起来。
让他不再只身一人,她要成为他的天,他的保护伞...
"没有多不方便。你就住在出版社这边,我有时间就来回跑,到时候你把负二楼的机车送我一辆,从市郊到出版社这边,不过十几分钟的时间,又没有隔着哪座山。"
沈凌华一脸严肃的摇摇头,一开始想要在市郊租房子,也是林秋曼单方面的打算。
从始至终,沈凌华都想把房子租在林秋曼所念的学校附近,这样她上下学的路上会很安全。
不过事情还没到眼前,他就一直没跟林秋曼抬杠。
要知道他媳妇这人嘴上功夫了得,最pu他了...
"可..."
"媳妇,从咱俩结婚之后,你说啥就我就做啥,但是这一次你听我一次行不?"沈凌华对付林秋曼惯用的一招就是撒娇。
只要他说话时挤眉弄眼的,语气稍微弱一点,就跟请求一样。不管啥条件,他媳妇保准点头答应。
"好,那就这么办。"林秋曼也确实见不惯沈凌华撒娇的样子,总是轻而易举的就改变了自己的原则。
在她这里,别的原则也都是建立在沈凌华身上的。只要沈凌华同意,那她就能坚持她的原则,要是沈凌华反对,那沈凌华的原则,就是她的新原则。
"不过媳妇,我们的好好想想合同内容。你将来读书的时候,也应该会经常需要发表什么作品或者论文。
出版社的合同,不能约束你的文字自由。你们可以约定你帮出版社写几部作品,分别是什么时间段交稿。
但是你可以在不影响交稿的情况下,接受其他任何单位的约稿。"
沈凌华瞥了一眼电脑屏幕,又继续像个演说家一样,交代着:"除此之外,你还得态度强硬一点,明确的告诉他们,你的工作只是写稿子。
如果他们占用你的时间,让你做一些跟合同约定的工作无关的事情或者说让你无条件配合之类的话,一律不行。"
林秋曼顺着沈凌华的目光看去,看到电脑屏幕上密密麻麻的文字,似乎是一个合约的模板...
"三哥,你真细心。"林秋曼扬唇笑了笑,直接靠在了沈凌华的肩膀上,脸上全是幸福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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